575预科类学生签证
一、申请条件:
1、经济能力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金证明中的每一笔存款都须是在其申办签证前六个月就已经存入银行的,这些存款可以是以申请人、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存在银行的。不接受申请人所提供的其岳父母、兄弟姐妹、叔舅姑姨等亲属的存款证明。
这些资金必须是存在银行帐户上的可利用的现金。在签证评审期间这些资金须保留在银行帐户上。资产及不动产不能作为资金担保的证明。
这些资金必须足够负担以下所有费用:
所报读课程的学费(各校的学费不尽相同);
所有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单身学生每年生活费需12,000澳元
– 如有配偶,每年需另加35%的生活费
– 如申请人有一个孩子每年需再增加20%的生活费(适龄子女另加每年8,000澳元的学费)
– 如申请人有多个孩子,其他子女每年每人另加15%的生活费(适龄子女另加每人每年8,000澳元的学费)
– 请注意:无论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是否随行,在预算资金担保额时均需把他们的费用计算在内。
个人的国际旅费,此费用因出发地的不同会有所差异(只有当申请人的配偶或孩子与申请人同时申请签证时才需计算他们的国际旅费)。
申请575类学生签证可接受的资金来源(无需六个月银行存款的历史):
- 澳洲境外中央政府提供的奖学金
- 学校提供的奖学金
- 由多边或国际性组织提供的资助
-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州或领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
- 经济担保的其他原则:
- 提供的家庭经济担保资金必须与申报的家庭收入相符合
- 如上述的资金来源只能承担部分在澳费用,申请人必须根据上述有关经济能力的规定,提供不足部分的资金担保
- 不接受非现金资产作为资金担保的证明
2、英语程度要求
雅思成绩总分不低于5.5分可申请直接就读主课,或者雅思总分不低于5.0分,可申请签证,并选修不超过20周的英语强化课程,于主课开始前取得雅思总分5.5分以上的成绩。根据学校通常的课程时间表来签发学生最多20周英语强化课程的签证(签发的英语强化课程的签证时间可略长于20周)。
如申请人的学费和生活费由以下单位支付:
- 中国中央政府部门
- 多边或国际性组织
- 澳大利亚联邦、州或领地政府部门
申请人则可以免于提交雅思成绩的证明。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可由录取学校作出相应规定。申请人可以选修不超过20周的英语强化课程。
如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为报读高一级课程申请新的学生签证,可以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
有关类别的学生签证所要求的最低的雅思考试成绩(总分);或者
提交证明材料,证明在提出签证申请之前2年以内申请人已在全英语授课的条件下获得澳大利亚高中毕业证书;或者
提交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已在全英语授课的条件下通过全日制学习获得澳大利亚学历体系中4级证书或以上学历
3.其他有关事项
申请人须提供学校证明信及学习成绩单,表明申请人已具备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所保读的课程对他在国内所从事的工作有帮助。
申请人未表明其将在澳就读超过10个月的课程而获得少于10个月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则会受到学完后“不得继续逗留”的条件限制。也就是说如无特殊理由,申请人在澳逗留期间将不会获得其他类别的签证。所以申请人不可违反签证规定在澳申请继续攻读其他课程。
申请人可以递交其他有助于签证评估的材料,包括申请人个人情况介绍,以往签证申请的经历及所取得的学历证明、培训证书、学术成就等证明材料。
初次学生签证申请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提出。
申请预备课程(包括英语强化课程、大学预科或其他预备课程)加主课的配套课程,必须申请主课所在类别的学生签证。例如,申请英语强化课程加非学历课程并在课程结束后离开澳大利亚,必须申请575类学生签证。如申请人同时能向签证处提交所申请的主课和预备课程/英语强化课程的电子注册确认通知书,方可获得有效期覆盖整个配套课程的学生签证。
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在澳学习期间如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亲属或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委托的已满 18周岁的公民生活在一起,教育机构需提供声明确认在此期间已对申请人的住宿、为海外学生提供的服务及福利等方面做了适当的安排。教育机构可在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的网站上下载有关确认安排的表格。签证条件要求申请人在澳学习期间须对上述事宜做妥善的安排。如果申请人在澳学习期间与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委托的监护人生活在一起,须向教育机构和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签证处提供该监护人的姓名及在澳的住址。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品格 – 针对签证申请表中所填的“品格声明”部分对此项要求进行评审。
申请人如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尚未解决的债务问题,须对偿还此债务作出联邦政府能够接受的妥善安排。
学生签证申请费以人民币现金或汇票形式支付。
学生签证处不回答有关签证进展情况的查询。
二、申请地点
现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新西兰的中国公民在澳大利亚境外提交赴澳学生签证申请,需把他们的签证申请材料直接邮寄到移民部在阿德雷得的审理中心,邮箱地址如下:
Adelaide Offshore Student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GPO Box 1393
Adelaide SA 5001
Australia
GPO Box 1393
Adelaide SA 5001
Australia
或者(通过快递)邮寄到下列地址:
Adelaide Offshore Student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Level 4, 55 Currie Street
Adelaide SA 5000
Australia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Level 4, 55 Currie Street
Adelaide SA 5000
Australia
申请人在邮寄学生签证申请时需同时提供以澳元支付的学生申请费。申请人必须以信用卡、银行支票或汇款的形式向澳大利移民和边境保卫部支付签证申请费。请注意:阿德雷得市的海外签证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支票及夹寄于申请材料中的现金。申请人支付的银行支票必须以澳元形式开具,并由澳大利亚银行向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卫部兑付。
申请人的信用卡资料可填写于签证申请表中,也可专门附信一份。这些资料包括信用卡号、有效期截止日期、持卡人姓名及付款金额,并须附上信用卡正面及背面复印件。可接受的信用卡有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维萨卡(Visa)、大莱(Diners)、万事达卡 (Mastercard)、以及JCB信用卡。
三、审理期限
为了便于阿德雷得市的海外签证审理中心快速有效地处理申请,学生电子签证的代理有必要确保所递交的学生签证申请是完整的申请而且在递交申请后尽快附上主要的材料,主要材料包括完整的材料清单和学生代理的宣言。
所有的学生申请至少在课程起始日的12周前递交,请务必尽可能地尽快递交申请。
四、更多信息
阿德雷得市的海外签证审理中心一般在收到申请后12周内完成申请审理。在此期间审理中心无法回复有关签证审理进展的问询。在评审结束后或需提供补充材料时审理中心会联系申请人。有关签证受理进展的问询请浏览: http://www.immi.gov.au/contacts/visa-enquiries/students.htm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仅签发由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评审并批准的学生签证。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不受理其他的关于学生签证的问询,请不要联系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问询学生签证的申请。
有关您的学生签证的问询,请浏览: www.immi.gov.au/students/index.htm
五、奈特复审
2010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委派澳大利亚勋章成员迈克尔•奈特阁下对学生签证项目进行首次战略性复审,从而提高学生签证项目的质量、完整性和竞争力。奈特复审第一阶段变化已于2011年11月5日实施。
奈特复审第二阶段的大部分变化已于2012年3月24日和26日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从2012年3月24日起,简化某些大学申请人的签证审理程序。奈特复审第二阶段的其它变化计划于2012年的晚些时候及2013年初开始实施。
六、575签证申请材料
注:此文件中列出了递交学生签证申请所需提供的信息及文件清单。此外,还列出了根据各人情况不同所需的额外文件。
重要提示:签证申请的要求因国别而各有差异。如果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您需要联系最近的申请审理中心,以确认如何递交申请以及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请参照:http://www.immi.gov.au/contacts/overseas/index.htm
签证审批部门也许会要求您提供额外的文件证明。
重要提示:除非要求您提供,否则不要提供文件原件。您必须提供文件原件的公证件。非英语文件须附有清楚简洁的英文翻译件。
材料完整的申请会得到较快的处理。材料不完整的申请可能会被延迟处理,也可能被拒签。如果您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签证审批部门没有义务通知您。
集齐清单上的材料后, 请把它附在申请的前面。
更多申请信息 请参照:http://www.immi.gov.au/allforms/pdf/1025i.pdf
完整申请所需的材料清
单
1、表格和所需费用
a)一份填写完整并签了名的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必须递交申请表格,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请参照:http://www.immi.gov.au/allforms/pdf/157a.pdf
或在线申请,请参照:http://www.immi.gov.au/e_visa/students.htm
b)校方提供的学生申请就读课程的电子录取确认函,以及/或录取通知书。
c)签证申请费——以澳币支付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汇款至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 – 必须支付申请费,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关于当前费用,请参照:http://www.immi.gov.au/allforms/990i/students.htm
d) 请提供主申请人及申请中提及随行人员的护照公证件。护照需在有效期内。如果需要前往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请务必携带护照。
2、个人材料清单
a)申请人及随行人员的4张近期护照照片(45mmx35mm)
照片需显示从头部至胸部范围,单一背景,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签上姓名。
b)申请人和所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文件
例:
出生证明公证书(包括不陪同前往澳大利亚的成员)
结婚证明
c)如果处于非婚同居的关系超过12个月,请附加同居关系证明材料
例:
共同银行账户.
共同承担的账单
d)如申请人或任一随行人员离异或丧偶,需提供离婚证或(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公证件(如适用)。
e)如申请中提及的任一人员已更名,请提供更名证明文件公证件。
例:
结婚证或婚约证明
更名公证书
f)如果随行人员中有儿童,包括被收养的儿童,请提供相关收养公证书。
g)18岁以下儿童监护安排公证书。如父母双方都随行,则不需要出具该证明。
h)如果您有5岁以上18岁以下的家庭成员,随同您到澳大利亚,您需要提供一所澳大利亚学校提供的录取证明,包括缴费证明。
3、健康状况清单
您需要任选以下材料之一提交:
a)对您和与您一同前往澳大利亚任一家庭成员进行医学和X光检查,或者
b)提供您在澳大利亚医疗部门的医学和X光检查定单和收据的证明。
Form 26对持有澳大利亚签证人员的医学检查 (91KB PDF file)
Form 160对持有澳大利亚签证人员的X光胸透放射检查报告(70KB PDF file)
注意:如果您在过去12月中进行过X光或医疗检查,并且向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提供此检查结果,您将不需要再进行体检。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照:http://www.immi.gov.au/allforms/pdf/1163i.pdf
4、其它健康及个性文件
a)提供购买至少12个月的海外学生健康保险证明,或者,如果您所学课程少于12个月,那么提供购买与课程长度同等时间的海外学生健康保险证明。您必须为自己以及随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购买海外学生健康保险。
b)如果您在任何国家有服兵役史,提供服役记录证明或退伍令。
5、学历证明文件
a)显示您已完成12年级(或同等学历)学习的学历证明。
b)在开始正式课程之前,如果您必须就读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或其它英语桥梁课程),请提供不超过20周的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录取确认函或入学通知书。
6、英语语言能力清单
您必须选其一进行提交
雅思考试证明
雅思考试成绩:
5.5分以及以上可以直接入读课程,或者
5.0分并且有不超过20周的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录取确认书或入学通知书。
注意:如果要求提供雅思考试成绩,您必须在申请学生签证之前参加考试。不接受两年以前的考试成绩。
或者担保人的推荐信,来自:
所属国家政府
一个国际性机构 (比如世界银行);
澳大利亚政府;或者
澳大利亚州或领地政府
或者
学历证明显示您在澳大利亚,并在申请签证以前的24个月以内取得了高中教育证书。
或者
学习成绩单显示,您在申请签证前2年内您曾持有澳大利亚学生签证,并且已完成课程的实质部分,可获得澳大利亚学历资格框架四级证书或更高级别学历。
注意:不包含预科课程。
或者
学习成绩单显示您在澳大利亚,并在申请签证以前的24个月以内完成了预科课程。
或者
学习成绩单显示您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爱尔兰共和国、英国、美国或南非学习英语达5年或5年以上。
7、资金证明清单
提供证据,证明您有足够的资金能够负担您和您的家庭成员在澳大利亚最初36个月的:
生活费;
学费;
任何适龄儿童的教育费用。
在递交学生签证申请的同时声明,您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够负担您在澳大利亚其余的费用。
提供证据,证明您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往返澳大利亚的差旅费。
资金支持可来自有能力的家庭成员,这包括:
申请人自己
申请人的配偶
申请人的父母
申请人的外祖父母/祖父母
申请人的兄弟姐妹
申请人的姑姨叔(伯)舅– 需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经济能力的新西兰公民或澳大利亚的常住居民